答案:我想大家一定知道将待删除文件拖至回收站可将其删除,由此推之:将待打开文件拖至某程序的图标(可以是快捷方式的)上,文件将被打开。例如我们要听一首MP3歌曲,当找到它后将其拖至Winamp的图标上,这样我们就可以听到了。与常规方法比较可以说两者各有优缺点,但是在文件已有关联、文件无关联且右键快捷菜单中“打开方式”丢失时,使用本文方法要方便些。
不过我们接着会发现使用时它并不很方便,主要是大多时候不容易将文件拖至图标上。解决的方法是要将常用图标总现示在屏幕上,而且不能太大。这样我们很容易想到快速启动栏(QuickLaunch),它里面有图标而且可以增删,因此我们可以将待打开文件拖至它的图标上。不过得注意将文件图标拖至快速启动栏(QuickLaunch)内的图标上时,要调整它的位置不要出现插入符,否则将插入该文件的快捷方式。是不是很棒,再不用去惹右键了。
注:需要注意有时会不可用及拖至一图标后却总用其它程序打开的情况,对于前者可以把QuickLaunch关掉再打开,而后者则可以用改变图标排序和去掉部分图标的方法解决。另外快速启动栏也可用新建的工具栏代替,只需把显示标题和显示文字选项去掉便和快速启动栏一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