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复制控制(2)
13.1.1 合成的复制构造函数
与合成的默认构造函数不同,即使我们定义了其他构造函数,也可合成复制构造函数。合成复制构造函数(synthesized copy constructor)的行为是,执行逐个成员初始化(memberwise initialize),将新对象初始化为原对象的副本。
所谓“逐个成员”,指的是编译器将现有对象的每个非static成员,依次复制到正创建的对象。只有一个例外,每个成员的类型决定了复制该成员的含义。合成复制构造函数直接复制内置类型成员的值,类类型成员使用该类的复制构造函数进行复制。数组成员的复制是个例外。虽然一般不能复制数组,但如果一个类具有数组成员,则合成复制构造函数将复制数组。复制数组时合成复制构造函数将复制数组的每一个元素。
13.1.2 定义自己的复制构造函数
复制构造函数就是接受单个类类型引用形参(通常用const修饰)的构造函数。
虽然也可以定义接受非const引用的复制构造函数,但形参通常是一个const引用。因为用于向函数传递对象和从函数返回对象,该构造函数一般不应设置为explicit。复制构造函数应将实参的成员复制到正在构造的对象。
只包含类类型成员或内置类型(但不是指针类型)成员的类,无须显式地定义复制构造函数,也可以复制。
有些类必须对复制对象时发生的事情加以控制。这样的类经常有一个数据成员是指针,或者有成员表示在构造函数中分配的其他资源。而另一些类在创建新对象时必须做一些特定工作。这两种情况下,都必须定义复制构造函数。
定义复制构造函数最困难的部分在于认识到需要复制构造函数。复制构造函数的定义与其他构造函数一样:它与类同名,没有返回值,可以(而且应该)使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初始化新创建对象的成员,可以在函数体中做任何其他必要工作。
class Class5
{
public:
int *k;
Class5(int i)
{
k = &i;
}
Class5(const Class5 &c5)
{
int i = *(c5.k);
k = &i;
}
};
int _tmain(int argc, _TCHAR* argv[])
{
int i = 5;
int *j = &i;
cout << j << endl;
//0012FF60
int *k = j;
cout << k << endl;
//0012FF60
int m = *k;
cout << &m << endl;
//0012FF3C
Class5 c5(10);
cout << c5.k << endl;
//0012FE50
Class5 c4 = c5;
cout << c4.k << endl;
//0012FE34
return 0;
}
13.1.3 禁止复制
有些类需要完全禁止复制。例如,iostream类就不允许复制。
为了防止复制,类必须显式声明其复制构造函数为private。
如果复制构造函数是私有的,将不允许用户代码复制到该类类型的对象,编译器将拒绝任何进行复制的尝试。
然而,类的友元和成员仍可以进行复制。如果想要连友元和成员中的复制也禁止,就可以声明一个(private)复制构造函数但不对其定义。
声明而不定义成员函数是合法的,但是,使用未定义成员的任何尝试将导致链接失败。通过声明(但不定义)private复制构造函数,可以禁止任何复制类类型对象的尝试:用户代码中的复制尝试将在编译时标记为错误,而成员函数和友元中的复制尝试将在链接时导致错误。
大多数类应定义复制构造函数和默认构造函数。
不允许复制的类对象只能作为引用传递给函数或从函数返回,它们也不能用作容器的元素。
一般来说,最好显式或隐式定义默认构造函数和复制构造函数。只有不存在其他构造函数时才合成默认构造函数。如果定义了复制构造函数,也必须定义默认构造函数。
摘自 xufei96的专栏
补充:软件开发 , C++ ,